赣工贸院综治〔2017〕10号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监控系统使用和管理规定
为规范校园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校园安全防范中的作用,使其达到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安全和师生安全的目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简称)。
一、校园监控系统及设施设备运行与管理
(一)校园监控系统主要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等发生在校园内的治安事件,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校内公共安全。
(二)学院各部门在校内进行场地新建、场地改造、场地装潢等各类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遮挡、停用、挪移、损坏监控摄像机;如因各部门施工建设过程中,确需遮挡、停用、挪移监控摄像机的,需提前告知保卫处,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三)保卫处负责校园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建设、校园监控室系统运行管理等。
(四)保卫处对监控系统的使用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监督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流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设备。
(五)监控系统设施设备要做到有序管理,正确使用,保证正常运转并实时监控。
(六)建立监控系统设施设备台账,交接班时需对照查看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七)监控系统设施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资产核实,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摄像机位的调试及校正,每半年要求建设单位来校进行一次维护及保养工作。
(八)监控系统设施设备故障上报制度
1.监控系统出现的故障,包括主机无显示、视频画面无显示、主机损坏、传输信号中断等。
2.值班人员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向保卫处汇报,以便能及时查找故障源,及时有效处理。
3.学院各部门在应对监控故障的汇报及处理时,应予以积极配合,避免出现扯皮、推诿的事情发生。
4.在处理故障时,如需停止所有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运行时,需征得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校园监控室管理
(一)校园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需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关注各路监控视频信号,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保卫处,并联系保安队、校卫队赶赴现场处理。
(二)值班人员需保证24小时报警求助热线——83777110保持畅通,接到报警电话后,应立即通知保卫处,并联系保安队、校卫队赶赴现场处理。
(三)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求助电话时,应规范文明用语、言语表达清晰、态度端正和蔼;如接到与本部门工作无关的咨询电话时,不得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四)监控室内的所有电子设施设备,禁止非专业人员动用,值班人员需严格按规定步骤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摆放电子设施设备,不得利用监控室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值班人员需密切关注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保障监控系统能正常、有序的运转,一旦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或故障,要及时告知保卫处,以便联系售后人员及时维修。
(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班、代班;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需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宜向接班同事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当班人员,在接班人未到岗时,值班人员不得下班。
(七)严禁值班人员在监控室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私人电话、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不得在监控室会见朋友或聊天;不得在监控室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
(八)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详细、规范、具体的记录当天发生的事情,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九)值班人员应当爱护监控室的良好环境,及时进行卫生清洁,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之后,应在1小时内对监控室进行清扫、除尘。
(十)值班人员需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干燥,监控室内不允许抽烟、喝酒;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不乱扔纸屑杂物;严禁大声喧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严禁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
(十一)非保卫处人员和监控室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外来参访人员如需进入监控室需征得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师生报警需查看监控视频资料的,需办理好《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监控视频资料调阅审批单》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值班人员需做好详细的登记工作。
(十二)值班人员需按规定着装,注重个人仪容仪表;保持监控室的电子对讲机时刻电量充足并信号畅通;不得使用24小时报警求助热线打、接私人电话;值班人员的手机需保持畅通。
(十三)值班人员需严守监控室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人泄露监控系统的技术参数;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人泄露监控系统的布控范围;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调用视频资料;违者造成后果的,由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四)值班人员不得无故中断监控设备运行,监控视频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阅视频资料,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视频资料。
(十五)值班人员严禁在监控操作系统的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
三、监控视频资料调阅管理
(一)监控视频资料原则上仅限用于校园治安、交通、消防、维稳等案件、事件的查处,监控操作系统由学院领导、保卫处人员、监控室值班人员查看、使用,未经允许,严禁无关人员使用监控操作系统。
(二)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严禁查看、复制、删除监控视频资料;如需查看监控视频资料,需办理《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监控视频资料调阅审批单》,经同意后方可按规定执行。
(三)校园监控视频资料调阅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监控视频资料调阅审批单》(见附件1),附上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需注明是查看还是复制视频资料,需注明是否涉密。
2.申请人查看视频资料的,在事件发生24小时之内的,由保卫处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调阅;在事件发生超过24小时的,在由保卫处负责人签字后,需由分管院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原则上超过10天及以上的视频资料,不予调阅。
3.申请人复制视频资料的,办理调阅审批单时,先由保卫处负责人签字,后经分管院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复制。
4.申请人调阅涉密视频资料时,先由保卫处负责人签字,后经分管院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在协助调阅涉密视频资料时,监控室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打听、不过问,全力配合涉密事件的处理。
5.监控室值班人员在协助办理视频资料调阅时,需填写《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监控视频资料调阅记录表》(见附件2)。
6.《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监控视频资料调阅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与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一并由保卫处存档,另一份与记录表一并由监控室存档备查。
(四)校外单位申请调阅监控视频资料时,原则上只限国家安全部门、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调取,其他单位需有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得到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取。
(五)校内外人员经同意调阅视频资料后,不论是查看还是复制视频资料,均需要对视频资料内容进行保密,除用于处理调查的案件或事件外,不得随意对外散布。如因资料内容散布造成不良后果或法律责任的,由散布者承担。
(六)保卫处应加强校园监控视频资料的管理,指定专人管理系统密码,负责视频监控资料的调阅、查看、复制等。
(七)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提前删除监控系统内的各项监控视频资料。
四、附则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1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监控视频资料调阅审批单
保卫处:
因 (是否涉密□是 □不是),需要(□查看 □复制)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位于
附近区域的视频监控资料,并保证做好对所调阅资料内容的保密工作,如因资料内容外泄造成的所有后果,责任由申请人及申请部门承担。
申请人签名(部门/班级): 申请人所在部门签名(盖章):
保卫处意见: 院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保卫处公章 -------------------- --------- ---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监控视频资料调阅审批单
保卫处:
因 (是否涉密□是 □不是),需要(□查看 □复制)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位于
附近区域的视频监控资料,并保证做好对所调阅资料内容的保密工作,如因资料内容外泄造成的所有后果,责任由申请人及申请部门承担。
申请人签名(部门/班级): 申请人所在部门签名(盖章):
保卫处意见: 院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1、在需要的“□”处打√。2、注明是否涉密,涉密原因请在原因栏上填写,凡涉密案件或事件,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打听、不过问。3、需查看或复制视频资料请注明,需附上申请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4、本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与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一并由保卫处存档,另一份与记录表一并由监控室存档备查。
附件2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监控视频资料调阅记录表
编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 | |
申请人所在部门 | | 申请人 身份证号或学号 | |
调阅的监控视频资料 涉及的详细地点 | |
调阅的监控视频资料 详细时间段 | |
调阅的监控视频资料涉及的案(事)件内容简述(如案事件涉密,则填写涉密案件或事件) | |
调阅方式 | 查看 | | 复制 | |
监控室操作人员 签名 | | 保卫处负责人 | |
注:此表与《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监控视频资料调阅审批单》一并由监控室存档备查。 |
(编号以年份+月份+案件数组成,如2017年01月的第一起调阅案件,则编号为“20170101”,依此类推)